1)第四百零六章 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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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利益的行为······

  便可以将其入罪。

  比如说抢劫罪和盗窃罪,侵犯的是刑法对私人财产的保护。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刑法对人身安全权利的保护等等。

  「王五的行为,给国家机关抹黑,影响了公务人员的正面形象,同样侵犯了法益·····.」

  来自柳州的三名律师慷慨陈词,一边总结证据,一边反驳秦牧。

  场面一时间僵持不下。

  「对面的实力······有点强啊。」

  张玮半眯着眼,心中默默念道。

  这场局面······

  并非是想象中的一面倒。

  对方也不是吃素的。

  虽然被秦牧扰乱了针脚,但很快就重新组织了辩护思路。

  发起了凌厉的反攻。

  而在旁听席。

  观战的金牌律师们听完了柳州几人的辩护后,都露出了喜色。

  「法益这个出发点不错,不知道秦牧会怎么应对。」

  「我记得柳州这几个律师,其中就有一个是专门研究法益理论的,研究的相当深刻,秦牧怕是要招架不住。」

  「啧啧啧,上次让他得到了677的高分,这次估计要被打回原形了。」

  「打回原形倒是不至于,但想要晋级第三轮······估计就悬了。」

  「......」

  众人低头私语。

  都认为秦牧不太可能赢下这把对局。

  毕竟柳州的这几个律师······

  水平丝毫不逊色于他们,更是刑事辩护领域中的翘楚。

  秦牧想要像上一轮那样轻松获胜,基本不可能。

  然而······

  他们刚讨论完,就看到被告人旁边的律师席上。

  秦牧主动迈步上前,幽幽开口:「对方公诉人说的的确不错,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但这句话的后面还有一句话。」

  略微停顿后。

  他扫视了一眼全场,又接着说道:「那就是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话音刚落。

  满座再次一惊。

  张玮咽了咽口水,瞬间反应了过来。

  仿佛明白了什么。

  旁听席的众律师们······

  更是瞬间哑火,全都愣在当场。

  反应最大的······

  莫过于公诉席上的五名律师了。

  尤其是那名提出了法益突破口的律师,脸色直接沉了下来。

  ······

  与此同时。

  学法联盟论坛。

  随着秦牧这句话的出现,时刻关注着摹拟庭审的网友们再次沸腾了。

  「论坛里有没有大佬?能不能来给我解释一下,up刚才说的这句话啥意思?」

  「对面律师真的有几把刷子,我还以为尘埃落定了。」

  「说几不说把,文明你我他。」

  「我刚刚找度娘查了一下,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解释太杂了,谁能给我翻译翻译?」

  「......」

  网友们都很激动,带着极强的求知欲疯狂发帖。

  对方律师已经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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