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8 典型的法盲_那年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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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门口的执勤的警卫,没有一个不认识梁进仓,以及他这辆伏尔加的。

  因为梁进仓跟冯副局长很熟,来过几次,警卫看到他的车,自然是主动放行。

  冯长民现在是主管刑侦的副局长。

  见梁进仓来找他,冯长民一点都不意外,笑道:

  “我就知道你快来了。

  我看到那个打人的叫梁三仓,又是梁家河的,就猜到是不是你弟弟。

  过去看了一眼,又是个小梁进仓。

  不过那小子够狠啊,这是准备把人打成肉泥吗!

  还有那两个小当兵的,脑袋都被打破了,包扎完了还在叫嚷着要去打人。

  既然这么厉害,也不用住院了,都一块儿带到刑警队来了。”

  “人家是军人嘛,那叫轻伤不下火线。”梁进仓道,“我弟弟那混蛋就是个愣种,不敢惹,惹毛了就跟人拼命。

  不过只要不惹他,脾气还是挺好的。”

  冯长民盯了小梁好几秒,笑笑:“你意思是说,你弟弟本来脾气挺好的,这是因为被人惹急了才下此狠手的?”

  “好好的在卸货,突然来了十多个手持凶器的小流氓,二话不说上来就打,搁谁不急?肯定要拼死反抗!”

  “当个人的财产和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进行反抗。”冯长民说道:

  “这件事的麻烦在于,你弟弟是追出好远才把人打倒在地的。

  无论如何不属于正当防卫。

  要是在门市里面打的就好了。”

  “先不管在哪打的,首先是对方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突然打上门。”梁进仓说道:

  “而且是纠集数人,手持凶器。

  因为对方有重大过错在先,所以才导致对方重伤的后果。

  我弟弟即使不属于正当防卫,最多也就是个防卫过当吧?”

  冯长民沉吟道:“这个我现在还真无法回答你。

  不过小梁永远是小梁,引经据典,思路清晰,我看你不当律师屈才了。

  你说的这个因果关系很对,对方确实具有重大过错在先。

  虽然被打成重伤,但对这个案件应该负有很大的责任。

  你弟弟责任相对小一点。”

  “该负的责任我们绝对不会逃避。”梁进仓说道:

  “但是就这个案子来说,我一点责任都不想让我弟弟负。

  那个被打成重伤的雷云江,冯局长应该还有印象吧?”

  冯长民点点头:“印象很深。”

  “我觉得他应该是你们公安局的老熟人。”梁进仓冷笑道:

  “以前的时候他是专门敲诈勒索学生的专业户,派出所的常客。

  他爸爸雷永德被派出所罚得后来只能写欠条。

  因为他持续骚扰我妹妹,为这事我还找过你。

  可他就是个滚刀肉,大事不犯小事不断,气死公安局难死法院。

  咱们实在是拿他没办法。

  后来逼得我给妹妹转了学。

  就这种人简直是死有余辜。

  现在还在持续为非作歹,要是我弟弟因为打了他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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