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九十八章 无公局不纳税_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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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和中央该怎么分税,又扯出了另一个大问题,要分的蛋糕到底有多大?

  有细心的官员粗粗一算,摇头连连。英华所控地域,以百县计,官府下乡后,到时就是近万官员。算上官员俸禄,外加公所开销,怎么也得二百万两银子,而广东一地在满清统治时,每年向户部上解钱粮也不过七八十万两银子,这不是怎么分的问题,是根本就不够分。

  这官员是原广东巡抚衙门的吏员,当然是从大面上看问题,没等李肆说话,苏文采就反驳了他。地方杂派呢?杂派都还有正式和非正式的,先不管是谁收了,也不管工商那一部分,广东一省民人每年要纳接近三百万两银子的钱粮,这还不够分?

  这事李肆自己就有亲身经历,对民人来说,正税都还是小头,杂派才是大头,杂派里还摊着官员的索取。更要命的是,中央所要的正税很难对得上实际情况,对地方来说都是定额税。而地方自收的杂派,却能一层层接近真实情况,害民最大的一层,其实还是像钟上位赖一品那样的乡绅,因为他们最熟悉真实的“税源”,这就是一路搭车下来的结果。

  将正税和杂派当作一块大饼通盘考虑的话,问题就不止是怎么分,而是要先回答官员们所问的“怎么收”这个问题。很多杂派是收到吏员乡绅腰包里去了,官府可没收到。

  让地方和中央分税,只是李肆治政构想的表象,根本目的是融解过往的儒法社会架构,逐步推动地方有限自治,而这就需要另一项措施来配合,那就是地方议会。但眼下还远不是时候,李肆的安排是先打下基础,将儒法社会原本的自治引导到近现代国家的地方自治上。【1】

  “许每乡镇区民人自设公局,由当地有产之户自己推选公局议员。摊丁入亩后,除开按田亩征收之正税,其他杂派我们定下具体名目,分摊到每县乡镇区,由公局议员们自己商定其中细节。”

  李肆淡淡地将摊丁入亩的实际艹作也说了出来,之前说了官府下乡,官吏一体,看似动作大,变革却不如这一条大,这才是颠覆过往儒法社会的决定姓一步。

  众人初时不觉得太过惊诧,一来之前这过程是隐于表面之下,原本地方官借乡绅吏员之手征税,过程的实质也是如此,二来这跟之前粤商总会的行事手法一般无二。

  可仔细想下去,越想越觉得深不可测,连苏文采都皱眉道:“这不是许民人勾结,对抗官府么?若是串联起来,决意不缴,怎生是好?”

  李肆耸肩,不缴?个人不缴,有公局,有官府,这不是问题。如果公局决意不缴,就不设公所,不给民人定户籍,不管他们的治安,不给他们裁判执法,实在不行,也可以解散公局,重新推选,法子多着呢。再说缴皇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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