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27_怪物与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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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依旧杀死了我—

  庄严肃穆的教廷,审讯室依旧冷的令人发颤,将满腔热血浸的寒凉。

  莉莉娅坐在审讯室,牙齿打着颤,但脑子转的飞快,可却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无助与绝望。

  也比任何一次都要迫切的见到阿芙拉。

  赫尔斯与她提过离婚以后,莉莉娅就想过要去见阿芙拉。

  ——阿芙拉需要她的血,而她要阿芙拉给她庇佑。

  不然等离婚以后,对她恨之入骨的史密斯家一定不会饶了她的!

  她不想死。

  她想要活着!

  尽管如此每天都在惶惶不安,但她也知道国王从战场回来最起码也得需要一年,短时间内赫尔斯是不可能与她离婚的。

  所以,见阿芙拉并不是很迫切,只是自己在未来的一个退路。

  而且,阿芙拉要对抗爱丽丝,她只要在王府等着,总会等到阿芙拉出现的。

  可就在某天,没有任何征兆的,赫尔斯主动来找了她,冷着一张脸,阴狠至极,好像她做了十恶不赦的坏事。

  莉莉娅心中一惊,不知道自己又哪里招惹了他,或者说,他只是单纯的想来发泄怒火?

  她捏着裙摆,弱弱地开口:“殿下……”

  赫尔斯冷笑一声:“这是什么?”

  莉莉娅看着他手中的字条,倒真的茫然了一瞬,根本没想起来那是什么。

  可等赫尔斯把字条打开,让她看到了上面的话语:

  【去花园的梅花树旁,我在那里等你】

  这是,这是在那天晚宴上,约翰给她的字条!

  “是谁给你的字条!?”

  赫尔斯的呵斥让她回神,莉莉娅脸色苍白,虽然心虚,但绝不会承认:“这是什么?我不认识,就算殿下想要和我离婚,但也请您不要用这种手段污蔑我!”

  赫尔斯像是听到了笑话:“污蔑?”

  “这是侍女从你裙子内衬的口袋里发现的,而字迹,正是约翰·史密斯的!”

  这个字条她明明已经撕碎烧掉了,怎么会有出现了!?

  难道是她记错了?

  不可能!

  她真真切切把字条给烧了!

  莉莉娅稳住心神,强硬说:“三王子殿下,就算您想要离婚,也没必要如此污蔑我吧?”

  “我不认识这个字条,也不知道这是谁的字迹!”

  赫尔斯气极反笑。

  在得知认错女孩之前,他一直认为莉莉娅是个好女孩,是最善良最干净的女孩,不止一次在暗中保护她,也不止一次为了她去教训那些欺负她的千金们。

  可事实呢?

  这个干净善良的女孩不仅撒了谎,还送了他一顶绿帽子!

  赫尔斯只觉得自己是瞎了眼,早知如此,就该强硬一些拒绝国王的赐婚。

  哪怕不娶,也总比娶了个毫无帮助还烦心事一堆的莉莉娅好!

  赫尔斯又看了眼莉莉娅,很快便收回视线,浮现出厌恶。

  ——当他开始讨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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