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 大作家的幽默_混娱乐圈从脱口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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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看到在县文化馆工作的那帮人整天在大街上游玩,我觉得生活很不公平,我们在那一天拔那个8小时的牙,他们在大街上东逛逛,西晃晃,问他们为什么不上班呀,他们说,他们在大街上就是上班

  所以我就很想调到文化馆去工作。

  想进文化馆,必须有作品,那怎么办呢?

  写呗,我找来一本人民文学,跟着里面学写作,标点符号也跟着学。然后去作品里寻找文学大家,从川端康成到马尔克斯,一边看一边写,写一篇投稿一篇。

  后来很顺利,就调到文化馆去工作了。”

  “第一天去上班时候,我故意迟到了2个小时,结果发现,我是第一个到的!我就知道,那个单位,来对了。”

  哈哈哈哈哈!

  这一句话让子枫和冯浩捧腹不已。

  冯浩笑道:“中山先生、鲁迅先生等人都是弃医从文,才成为一代大家的。看来要想当大文豪必须先学医。”

  刘华此时却想起了什么:“其实吧,我念中学时,在主流文学中,鲁迅的地位非常高。年少的我却觉得鲁迅的沉闷、灰暗和无聊,无知地认为鲁迅是一个糟糕的作家,他显赫的名声只是政治的产物。

  但我又深知“鲁迅”这个词汇象征的权威和力量。我记得又一次在与伙伴们争论太阳一天中什么时候离地球最近的时候,我情急之下大喊:“鲁迅先生说过,太阳中午的时候离地球最近!”一下子就把对方镇住了。

  哈哈哈。

  刘华老师太好笑了。

  子枫笑得嘎嘎响。

  刘华:“不过要等到二十多年后的一天,我偶然重读狂人日记时,自己被那句“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给镇住了。“像子弹穿越了身体,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我感觉那时候我第一次读懂了鲁迅。”

  王磊此时也好奇道:“刘华老师进了文化馆工作,怎么没有同流合污,还那么努力地写啊?”

  对啊,冯浩也觉得奇怪,按照当时刘华的想法,他进去应该就一起堕落了才对啊。

  刘华笑道:“当时我的朋友们,我的同学们,他们都是聚在一起,打扑克牌,喝啤酒,我自己一个人在家里写作,这样写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我想过上一种不被闹钟吵醒的生活。所有的人,人生的奋斗目标就希望生活里面没有闹钟。”

  “我记得十几年前,我们有四个作家去意大利参加远东文学论坛,他们给我们的题目是“我为什么写作”,我们这四个作家,互相之间根本不知道对方是写什么,然后我第一个上去,就念完了我的不愿意做牙医,想那个睡懒觉,想那个不上班,然后呢写稿费还归自己,就这样走上了文学道路。

  然后第二个是莫炎上去了,他是当兵的,他在那个站岗当哨兵他当了好几年哨兵,他发现呀,穿着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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